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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许可证(办理)(流程)

知识问答 2021-11-21 21:36:36 admin
为保证广大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有质量保证的食品,国家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销售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,对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发放证书。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质期为5年,其类别编号则根据所生产产品来决定。

方法

步骤1

申请人提交申请。详细操作方法请查看“食品生产许可(除特殊食品)网上申请操作指南”,按要求填写、上传相关资料(所有上传资料必须是原件、内容清晰可见)

步骤2

局食品生产流通股对资料进行预审。申请人上传资料后等待局食品生产流通股(联系电话:0816-3252610)预审,按预审的要求补齐相关资料。

步骤3

窗口受理。预审通过后,申请人打印复印好相关申请资料,按目录装订成册(一式三份,交两份企业自留存一份),携带所有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(江油市党政服务中心,联系电话:0816-)受理。属于受理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不属于受理范围的,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

步骤4

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查,符合规定条件的,转局食品生产流通股安排现场核查。

步骤5

局食品生产流通股根据审查意见和现场检查意见,对符合规定条件的,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并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;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出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并说明理由。

步骤6

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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