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转学新规定 小学一般什么时候转学
很多人想知道小学一般什么时候转学最好,转学上有哪些些新的规定呢?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!
2018年同城转学新规定
请按照以下过程进行转学手续的办理:
一、家长联系好“转入学校”后,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。
二、家长持“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”到转入学校联系,转入学校加注意见,确定是否同意转入。
三、家长得到“同意转入”后,在转出学校领表、填表、加注意见,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。
四、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,转入学校将“同意转入的转学书”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。
五、将审批完整的“转学呈报表”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。
六、将“转学证明回执”送“转出学校”存档。
小学转学新规定要求
(一)严格控制班额。申请转入学生拟入读年级的平均班额在班额设置要求(小学≤45,初中≤50,高中≤55)内的,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;已满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得再接收转入学生。
(二)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按户籍(居住地)就近入学。若户籍(居住地)所属学区的对口学校学位不足,由各镇(街)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全镇(街)统筹安排。若所属镇(街)的学位不足,由各镇(街)中心小学提出申请并报镇政府后,由教育局根据全市的学位情况,进行全市统筹安排。
(三)学校受理转学申请时,要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合规、合理,对于接收的转学学生,要指导督促其及时办理转学手续;对于未能接收的拟转学学生,学校必须要有明确的理据,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。
(四)学校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学籍资料,不能随意接收存在“问题学籍”学生的资料登记,如出现有问题学籍的学生必须先处理好学籍问题再申请转学。
(五)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,及时完成学籍系统上的转学办理手续。学校不能接收未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学生。
小学转学什么时候开始办理
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,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。
小学学生转学流程是:
1、在学期结束前一周,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、登记学位;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。
2、确定转入学校后,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。
3、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,提供学籍资料,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。4、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
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:1.学生的转学联系函;2.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,居住住房的房产证(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);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;4.学生健康档案卡(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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