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诊所(门诊部)的申请条件有哪些
知识问答 2022-02-17 00:48:35 admin
诊所,又名诊疗所、医疗所、卫生所、医疗室。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。那么开办个体诊所的条件是什么?
方法
步骤1
人员
(一)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,经注册后在医疗、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,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。
(二)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。
(三)设医技科室的,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。
步骤2
房屋
(一)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。
(二)至少设有诊室、治疗室、处置室。
(三)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。其中治疗室、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;如设观察室,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。
步骤3
设备
(一)基本设备。
诊桌、诊椅、方盘、纱布罐、诊察凳、听诊器、血压计、体温表、压舌板、药品柜、紫外线消毒灯、污物桶、高压灭菌设备、处置台。
(二)急救设备。氧气瓶(袋)、开口器、牙垫、口腔通气道、人工呼吸器。
(三)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步骤4
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,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。
步骤5
注册资金到位,数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。
声明本文系本人根据真实经历原创,未经许可,请勿转载。
标签:
相关文章
发表评论
评论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