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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困难证明如何写

知识问答 2022-03-29 12:26:53 admin

操作方法

【步骤01】

第一行要写“证明”两个字,这是标题,要加粗和居中,字体选择大一点的。

【步骤02】

空两行写称谓,需要顶格写证明的收取单位,一般是某某学校,写完之后要加冒号。

【步骤03】

接下来是正文部分,另起一行,开头空两格写正文,一般要写证明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。

【步骤04】

另外,正文部分还要详细写清楚该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,包括家庭成员和经济收入情况等。

【步骤05】

正文写完之后,另起一行,开头空两格,然后写上“情况属实,特此证明”。

【步骤06】

最后,在右下角写上经办人、出具证明的单位和日期,并盖上该单位的章。这样,家庭困难证明就写好了。

家庭困难证明开具流程

【步骤01】

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所在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,对情况属实的,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【步骤02】

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政府),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政府)进行调查审核后,对情况属实的,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【步骤03】

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和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政府)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,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哪些情况属于家庭困难?

【步骤01】

无生活来源、无劳动能力、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、扶养人的居民。

【步骤02】

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,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。

【步骤03】

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、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,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。

【步骤04】

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。

【步骤05】

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,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,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,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;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,报乡政府核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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